河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关于公布2021年度第三批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名单的公告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3号)要求,我们对申请免税资格的非营利组织进行了审核认定,现将2021年度第三批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名单公布如下:一、2021年第三批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名单1河北省农业机械行业协会2河北省商业联合会3河北仓澜慈善基金会4河北省纺织与服装行业协会5河北省静力慈善基金会6河北省巨鹿县社会救助基金会7河北省迁安市社会救助基金会8河北省饶阳县社会救助基金会9河北省沙河市社会救助基金会10河北省生物医学伦理审查协会11河北省唐山市滦南县社会救助基金会12河北省唐山市迁西县社会救助基金会13河北省体育产业协会14河北省铁道经济技术合作协会15河北省五金机电商会16河北省献县社会救助基金会17河北省星光慈善基金会18河北省燕山大学教育基金会19河北省阳光公益志愿协会20河北省张北县社会救助基金会21河北省中小企业协会22河北省涿鹿县社会救助基金会23河北省自媒体商业协会24河北同仁医学中等专业学校25河北中医学院教育基金会上述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名单有效期:2021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二、非营利组织减免企业所得税范围按照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企业所得税免税收入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22号)规定,以上非营利组织的下列收入为免税收入:(一)接受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捐赠的收入,(二)除《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七条规定的财政拨款以外的其他补助收入,但不包括因政府购买服务取得的收入,(三)按照省级以上民政、财政部门规定收取的会费,(四)不征税收入和免税收入孳生的银行存款利息收入,(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收入,以上政策如有调整,以最新政策为准,河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2022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