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参保企业:根据省人社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关于扩大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范围等问题的通知》(鄂人社发〔2022〕30号)文件精神和省人社厅办公室、省教育厅办公室、省财政厅办公室《关于加快落实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有关工作的通知》(鄂人社办函〔2022〕22号)文件要求,现将2022年度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通知如下:一、补助对象:2022年度招用已取得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的毕业时间为2022年1—12月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或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以下统称高校毕业生)的企业,二、申请条件:1、企业与招用的高校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失业保险,且参保状态在申请补贴时应为正常参保状态,2、所招用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应为今年新参保人员,三、补贴标准:按每招用一人10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四、申报材料:1、企业一次性扩岗补助申请表(附件1),2、企业与招用的高校毕业生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复印件需注明“复印属实”并加盖公章),3、企业一次性扩岗补助人员花名册(附件2),4、高校毕业生的毕业证复印件或学信网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五、注意事项:1、一次性扩岗补助与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政策不能重复享受,2、高校毕业生就业参保信息和身份只能由一户企业用于享受一次性扩岗补助,3、此政策执行期限截至2022年底,七、附件:附件1:企业一次性扩岗补助申请表附件2:企业一次性扩岗补助人员花名册巴东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2022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