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格履行全市农业农村领域法治建设各项职责,坚持法治建设和农业农村发展同部署、同推进,保障普法和法治建设的经费落实,加强对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的监督,多措并举确保《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严格落实,法治建设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一是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二是健全农业行政执法工作制度,制定完善《平湖市农业农村局合同管理制度》,研究制定《平湖市农业农村局法律顾问工作制度》,二、存在问题(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创新有待加强,在法治政府制度建设、制度执行等方面的工作创新需进一步强化,(三)法治宣传工作有待完善,推动农业农村普法工作长效机制更加完善、依法行政工作体系更加健全,及时研究农业农村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重大问题和重要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