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科技局、兰州新区科技发展局,有关高校、科研院所:根据《甘肃省科技专员管理办法(试行)》(甘科高规〔2022〕3号)要求,现开展科技专员选派推荐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1.各高校院所要高度重视科技专员工作,积极组织本单位科技人员根据自身技术专长,达成服务意向后填写《甘肃省科技专员服务企业申请表》(附件2),并签订协议书(附件3),2.省科技厅将以科技专员专题项目的形式支持科技专员到企业开展科技服务工作,并将项目名称报入驻企业所在地科技局汇总,科技专员可同时承担或申报其它省级科技计划项目,也可按照第1条要求进行申请,4.请各市(州)科技局汇总本地区科技专员服务企业申请材料,同时填报科技专员情况汇总表(附件4),于8月25日前报送至甘肃省生产力促进中心,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