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义务教育学校、县特殊教育学校:根据《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城乡义务教育公用经费预算的通知》(黔财教〔2021〕209号)文件,结合2021年教育事业统计报表在校学生人数、寄宿学生人数和特殊教育学生人数(含送教上门学生),按照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年生均小学650元、初中850元、寄宿生200元、特殊教育6000元)测算下达2022年城乡义务教育公用经费中央资金1692.16万元给你们(见附件),用于学校教育教学工作正常运转工作经费,各校要严格按照公用经费管理相关规定使用资金,不得用于人员经费、基本建设投资、偿还债务等方面的支出,息教通【2021】2号附件:息烽县2022年城乡义务教育公用经费中央资金预算分配明细表.xlsx2022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