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和实施国家节水行动,促进水资源节约保护和高效利用,充分调动全社会节约用水的积极性,加大各类节水载体建设,根据《瑞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瑞安市节水载体创建奖励办法(试行)的通知》(瑞政办〔2022〕63号),经自愿申请和我市经信、文旅、综合行政执法等主管部门初审同意,我局(市节水办)审核,拟确定2022年度瑞安市节水载体创建奖励对象,现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为2022年8月24日至2022年9月2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结束前向我局反映,联系电话:0571-65612371,附件:拟确定2022年度瑞安市节水载体创建奖励对象表.docx瑞安市水利局瑞安市节约用水办公室2022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