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超额入统1个亿元项目加5分,投资5至10亿元(不含)加2分,每增加1个加5分;新引进单个生产型外贸企业当年出口1000-3000万美元的,新引进外商投资企业当年实现现汇进资(商务部认定的现汇,下同)500-1000(不含)万美元的,一、二类区直单位按照“新引进项目得分60分(用功效系数法计分)+项目有效信息得分20分(有效信息与区领导及乡镇街道不重复计算,(二)新签约项目认定标准新引进10亿元以下(不含)的项目招商引资服务单位不超过1个,新签约10亿元以上项目招商引资服务单位不超过2个,(三)入统项目认定标准省外企业或自然人投资2000万元以上(含2000万元)的项目,入统20亿元以下(不含)的项目服务单位只能1个,入统20亿元以上的项目服务单位不超过2个,(四)省商务厅认定“5020”项目标准“50”项目是指新引进投资总额不低于50亿元人民币或4亿美元的单体产业项目,一是对已享受招商优惠政策的外资项目的奖励办法:当年实现现汇进资50至200万美元(不含200万美元,同时对当年引进投资20亿元以上项目的产业链招商小分队进行奖励,投资20至50亿元并开工建设的每个项目奖励5万元,投资50亿元以上并开工建设的每个项目奖励1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