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省、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中国稀土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稀土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现将2022年第一批稀土开采、冶炼分离总量控制指标下达给你们,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稀土是国家实行生产总量控制管理的产品,2022年第一批稀土开采、冶炼分离总量控制指标分别为100800吨、97200吨(集团分解情况见附件1),二、各稀土集团要在指标下达后,及时商下属企业所在省(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并报工业和信息化部及所在省(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备案,在各集团门户网站公示当年在产矿山(含回收利用稀土的工程建设项目)和所有冶炼分离企业名单,(二)稀土冶炼分离企业使用已列入禁止或淘汰目录的落后生产工艺和冶炼分离产能低于2000吨(折稀土氧化物)/年的,四、各稀土集团要严格遵守环境保护、资源开发、安全生产等有关法律法规,综合利用企业不得采购加工稀土矿产品(含进口矿产品),五、相关省(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密切配合,六、各稀土集团须按时上报指标执行情况,于每月10日(节假日顺延)前向工业和信息化部上报上月生产数据(含追溯系统数据填报),附件:1.2022年第一批稀土开采、冶炼分离总量控制指标2.2022年月稀土集团生产调度报表工业和信息化部自然资源部2022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