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哈尔滨市建设国家新一代人工智能创新发展试验区若干政策的通知哈政规〔2022〕22号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现将《哈尔滨市建设国家新一代人工智能创新发展试验区若干政策》予以印发,哈尔滨市人民政府2022年8月24日哈尔滨市建设国家新一代人工智能创新发展试验区若干政策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发展新一代人工智能的决策部署,(责任单位:市科技局)二、支持人工智能创新平台建设运营,支持人工智能共性技术研发平台建设,经评审通过的平台项目,支持科技型企业、高校、科研机构建设开源开放、协同共享的人工智能科技创新服务平台,(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发改委、市工信局)三、支持人工智能产业培育载体发展,(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发改委)四、推动人工智能应用场景建设,给予项目投资主体(非政府投资项目)总投资额30%且最高不超过500万元的资金补助,支持人工智能重大项目在我市投资建设,按照项目实际投入金额的50%,给予最高不超过100万元资金补助,(责任单位:市科技局)七、支持培育引进人工智能高端人才,(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八、加强人工智能产业发展金融支撑,(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国资委、市财政局、市科技局、市金融局)九、支持人工智能生态体系建设,文件下载:哈政规〔2022〕22号—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哈尔滨市建设国家新一代人工智能创新发展试验区若干政策的通知.doc相关解读:《哈尔滨市建设国家新一代人工智能创新发展试验区若干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