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支持政策支持列入我市重点产业企业库的公共服务平台项目和重大建设项目,对投资额1亿元以上(不含征地费用)的建设类项目、投资额1000万元以上(固定资产投资不低于50%、研发人员工资不超过30%)的公共服务平台类项目,采用“拨改投”方式给予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支持,二、重点支持方向(一)服务业及平台建设项目,重点支持生产性服务业建设类项目和公共服务平台项目,支持生活性服务业平台类项目;省市级产业园区、服务业聚集区的公共服务平台项目,三、资金投入方式和申报条件本次财政资金“拨改投”支持方式主要分为“普通股”“优先股”两种支持方式,普通股投资期限不超过5年,优先股投资期限不超过3年,投资期限不超过5年,(2)企业正在实施总投资不低于1亿元的服务业建设类项目或不低于1000万元(固定资产投资不低于50%、研发人员工资不超过30%)的服务业平台类项目,(3)企业成立时间超过3年的,投资期限不超过3年,(2)企业应正在实施总投资不低于1亿元的服务业建设类项目,(3)企业成立时间不低于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