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2022年度全省高级经济师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评审范围及专业在我省范围内从事经济专业工作,中央驻陕单位经济专业技术人员如需参加评审,参评人员申报评审的专业应与本人现在从事的工作保持一致,(三)专业技术理论和业绩成果条件取得经济或相关专业中级职称后,破格申报高级经济师职称,(三)单位审核公示(2022年10月20日前完成)1.各用人单位登录陕西省职称网上申报系统(登录账号由所属市区人社部门或主管单位负责分配)审核参评人员的参评信息,负责对本单位参评人员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汇总,省级部门(主管单位)汇总审核后将结果上传至高级经济师评审委员会,负责对单位系统内参评人员申报信息进行审核汇总,(四)评审结果公示省人社厅、省发改委按照有关职称工作规定组建高级经济师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按照职称转换工作要求和高级经济师任职条件进行转换评审,高级经济师人力资源专业评审通过的人员将取得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职称,高级经济师知识产权专业评审通过的人员将取得高级知识产权师职称,高级经济师其它专业评审通过的人员将取得高级经济师(专业)职称,评审委员会工作机构将对参评人员提交的材料集中进行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