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云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关于做好2022年失业保险稳岗位提技能防失业工作的通知》(云人社发〔2022〕21号)、《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云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关于印发云南省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扩围延期实施办法的通知》(云人社发〔2022〕22号)和《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做好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有关工作的通知》精神,经审核,拟给予符合条件的13家参保企业发放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现将鲁甸县2022年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第一批)企业名单予以公示,若社会各界人士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实名向鲁甸县纪委派驻县委组织部纪检组或鲁甸县就业局反映,公示时间2022年8月22日—2022年8月26日监督电话8124784(鲁甸县就业局)8127976(鲁甸县纪委派驻县委组织部纪检组)鲁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