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我为人才办实事”活动,进一步落实《关于印发招才引智政策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潜组文[2021]6号)文件精神,市委人才办组织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市经信局、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住建局等单位业务专家对申请材料进行了评审,经评定,符合招才引智政策兑现申请条件4人,符合人才服务卡申请条件511人,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时间为8月23日至8月31日,符合条件人员名单详见附件,如对以上通过名单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通过书面材料、电话的方式向市委人才办、市人社局联系反映,反映情况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提供详实的佐证材料,联系电话:0728-62481960728-62320472022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