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陵区、邗江区、江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现组织开展2022年度扬州市知识产权奖励专项资金(人才项目)申报工作,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奖励对象奖励对象为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获得知识产权高级职称、知识产权中级职称、专利代理师资格,二、奖励标准对获得知识产权中级职称的,对获得知识产权高级职称、专利代理师资格的,三、申报材料申报材料包括:(一)单位在职证明(在扬州工作满一年及以上),(四)扬州市知识产权奖励专项资金申报表,四、申报要求(一)各区(功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认真组织本辖区符合奖励条件的相关人员进行项目申报,(二)同一人既取得知识产权职称资格,取得知识产权高级职称的,不得申报中级职称奖励,(三)各区(功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会同财政部门认真审核申报材料,请于9月10日前将附件1纸质版连同其他申报书面材料报送至市局知识产权服务处,附件:附件1知识产权人才专项资金奖励申报表.xlsx,扬州市知识产权局2022年8月23日(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