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根据《共建浙江理工大学苍南技术转移中心协议》《续建浙江工业大学苍南技术转移中心协议》和《共建宁波大学苍南县农业技术转移中心合作协议》,经研究,决定将浙江理工大学苍南技术转移中心等3家校地共建技术转移中心2022年度运营经费共计70万元拨付给你们,请根据共建协议约定的职责,按计划推进各项任务落实,并严格遵守财政科技经费管理有关规定,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专项经费专款专用,附件:苍南县2022年度校地共建技术转移中心运营经费明细表苍南县科学技术局2022年8月23日附件苍南县2022年度校地共建技术转移中心运营经费明细表序号校地共建技术转移中心名称合作高校合作期限运营经费(万元)1浙江理工大学苍南技术转移中心浙江理工大学20211217~20241216302浙江工业大学苍南技术转移中心浙江工业大学20211217~20231216203宁波大学苍南县技术转移中心宁波大学20220101~2024123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