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天津市滨海新区知识产权融资风险补偿资金使用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各有关单位:为加强滨海新区知识产权风险补偿资金使用管理,根据《天津市滨海新区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津滨市场监管知促〔2021〕5号)《天津市滨海新区知识产权融资风险补偿资金管理办法》(津滨市场监管知促〔2022〕2号)规定,我局起草了《天津市滨海新区知识产权融资风险补偿资金使用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示期为2022年8月22日至2022年8月31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向滨海新区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提出,提出异议者,须采取书面形式,写明提出异议的事实依据、个人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地址邮编和联系方式等,凡匿名异议、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附件:天津市滨海新区知识产权融资风险补偿资金使用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2022年8月22日(联系人:郑俊飞,联系电话:65369976,政务邮箱:bhscjcjs@tj.gov.cn)附件下载:附件天津市滨海新区知识产权融资风险补偿资金使用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