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就申报工作通知如下:一、申报条件项目申请人及三地依托单位项目负责人应当具有如下条件:1.具有承担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课题或者具有从事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的经历,二、申报要求1.本专项仅受理由京津冀三方合作申请的项目,三、申请人管理规定1.申请人/项目组成员只能申报或参与一项本专项项目,四、申报形式本次项目申报由天津市承担单位项目负责人代表项目组通过天津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信息系统申报,(一)单位注册申报单位需通过天津市科学技术局网站登录“天津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信息系统”(https://xmgl.kxjs.tj.gov.cn),单位职工即可作为申报人进行注册并申报项目,(二)申报人注册申报人可通过天津市科学技术局网站登录“天津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信息系统”(https://xmgl.kxjs.tj.gov.cn),申报人注册成功后可使用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系统填写申报书(已经注册的申报人无需再次注册),(三)在线申报申报人登录系统创建项目申报书后,在项目类别选择“京津冀基础研究合作专项”,项目需完成“申报书提交”和“单位审查通过”,2.局级主管单位审查天津市局级主管单位审查时间为2022年9月20日9:00至2022年9月22日17:00,修改后需再次经申报单位和局级主管单位两级审核,五、资助数量及额度京津冀基础研究合作专项项目由京津冀三地联合资助,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办公室联系电话:010-66158607天津市科学技术局基础研究处联系电话:022-58832982河北省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办公室联系电话:0311-85815545天津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信息系统技术支持电话:022-23106167附件:1.2022年度京津冀基础研究合作专项项目指南2.2022年度京津冀基础研究合作专项指导专家组名单3.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人管理规定附件1:2022年度京津冀基础研究合作专项项目指南.docx附件2:2022年度京津冀基础研究合作专项指导专家组名单.wps附件3: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人管理规定.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