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22年7月5日新会区推进科技创新引领高质量发展办法(简称“科创十条”)第一条为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一次性分别给予500万元、500万元、300万元、300万元建设经费补助,一次性分别给予200万元、200万元、200万元、100万元、50万元、50万元建设经费补助,一次性分别给予20万元、20万元、15万元、10万元的建设经费补助,对新认定为国家级、省级或粤港澳科技孵化载体一次性给予最高100万元奖励,对入库区级高新技术企业培育提质计划,并于当年获推荐申报高企的企业给予5万元补助,一次性给予50万元奖励,一次性给予20万元奖励,承担单位通过国家、省科技部门立项并获资金扶持的项目,经区赛培育的优胜项目入围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全国总决赛并获前三等次的企业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20万元奖励,对入围省级创新创业大赛并获前三等次的企业分别给予30万元、20万元、10万元奖励,通过认定的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5万元建设经费补助,获国家、省、市评为十佳或优秀科普教育基地的给予20万元、10万元、5万元补助,第七条本办法规定的同一项目、同一事项同时符合江门市、新会区相关政策规定(含上级部门要求区内配套或负担资金的政策规定)的,咨询电话:0750-6180026解读文本:关于印发新会区推进科技创新引领高质量发展办法的通知图解:关于印发新会区推进科技创新引领高质量发展办法的通知音频解读:关于印发新会区推进科技创新引领高质量发展办法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