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根据辽宁省科技厅《关于开展2022年下半年雏鹰瞪羚独角兽企业、新型研发机构培育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市科技局负责沈阳市申报省级新型研发机构推荐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1.请各有关单位登陆省科技厅网上平台(http://218.60.151.64/framework/)进行申报,并于8月29日前完成网上申报,2.鼓励经市科技局认定的沈阳市新型研发机构申报省级新型研发机构,附件:关于开展2022年下半年雏鹰瞪羚独角兽企业、新型研发机构培育有关工作的通知沈阳市科学技术局2022年8月22日附件关于开展2022年下半年雏鹰瞪羚独角兽企业、新型研发机构培育有关工作的通知各市及沈抚示范区科技局,加快推进雏鹰瞪羚独角兽企业、新型研发机构发展,根据《辽宁省雏鹰、瞪羚、独角兽企业评价办法(试行)》、《辽宁省新型研发机构管理办法(试行)》,省科技厅近期将组织开展2022年下半年辽宁省雏鹰瞪羚独角兽企业、新型研发机构培育工作,各市及沈抚示范区科技局负责开展本地区雏鹰瞪羚独角兽企业、新型研发机构推荐工作,雏鹰瞪羚独角兽企业、新型研发机构采取网上平台(http://218.60.151.64/framework/)申报模式,8月18日后可登陆网上平台进行申报,各市科技局负责指导本地区雏鹰瞪羚独角兽企业按时填报《辽宁省雏鹰瞪羚独角兽企业统计表》,将按《辽宁省雏鹰、瞪羚、独角兽企业评价办法(试行)》(辽科创办发〔2021〕2号),雏鹰瞪羚独角兽企业联系人:高照联系电话:024-23983460新型研发机构联系人:曲恬松联系电话:024-23983445电子邮箱:skjtgxqctj@126.com辽宁省科学技术厅2022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