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按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和《江西省高新技术企业名称变更和异地搬迁管理工作规程》(赣高企认发〔2021〕11号)的规定,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办公室受理并审查了2022年第四批高新技术企业更名申请,同意江西金域医学检验所有限公司等15家高新技术企业名称变更和深圳市佳视百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等2家高新技术企业的异地搬迁申请,现将企业名单予以公示(附件),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任何单位或个人如对公示企业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办以实名、书面形式提出,异议问题应清楚表述,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单位提出异议的,应由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当签署真实姓名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逾期或匿名的异议不予受理,联系方式:省科技厅高新处0791-86265355、86253496省科技厅科技监督处0791-86263938省纪委驻厅纪检监察组0791-86265917地址:南昌市省政府大院北二路53号附件:2022年第四批拟更名和异地搬迁高新技术企业信息表省高企认定管理工作办公室2022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