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文件规定,法定劳动年龄内的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刑满释放人中、高校毕业生、技工院校舍毕业生、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返乡创业农民工、网络商户、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及农民自主创业资金不足的,其它人员创办初创企业(在我区登记注册3年内的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资金不足的,可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并按规定享受贴息,现有申请人此前已申请创业担保贷款,经审批后已经放贷,2022年第2季度的利息已产生,申请人已先行垫付,经我局审查,拟同意对相关人员给予贴息,现予公示(公示期自2022年8月22日至2022年8月24日,共3个工作日),如对申请对象的有关情况有异议,请与区劳动就业服务管理中心联系(联系电话:3361177),附件:2022年第2季度创业担保贷款贴息人员名单惠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8月22日附件:1.2022年第2季度创业担保贷款贴息人员名单.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