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近日,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开展2022年国家旅游科技示范园区评定工作的通知,我厅现组织开展2022年国家旅游科技示范园区(以下简称“示范园区”)申报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说明示范园区是指面向旅游业开展科技研发或应用,旅游和科技融合取得显著成效并具有示范意义的独立管理区域,包括但不限于科技园区、产业园区、旅游景区、特色小镇等,示范园区的评定遵循“自愿申报、自主创建、注重实效、突出示范、规范评审、动态管理、持续发展”的原则,二、申报条件申报示范园区的单位,具有旅游和科技融合发展的良好基础,(三)有持续的旅游科技研发、应用投入和良好的发展潜力,三、申报程序(一)各设区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负责组织本地区申报单位填写申报材料(《国家旅游科技示范园区申报表》、佐证材料和必要补充材料等),报省文化和旅游厅,(二)省文化和旅游厅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三)请于9月9日前将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2份)、电子版光盘(U盘)和加盖公章的本地区申报汇总表邮寄至指定地址,联系人:李革电话:025-87798847地址:南京市鼓楼区龙蟠里9号江苏省文化和旅游厅科技教育处附件:1.国家旅游科技示范园区申报表.doc2.国家旅游科技示范园区申报材料要求.doc3.国家旅游科技示范园区申报汇总表.doc江苏省文化和旅游厅2022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