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单位:为大力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和学生学徒制,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5部门《关于全面推行中国特色企业新型学徒制加强技能人才培养的通知》(粤人社规〔2022〕4号)“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建立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专家库”有关精神,省厅决定组建企业新型学徒制专家队伍,配合各级政府部门开展企业新型学徒制、学生学徒制政策宣讲、辅导等服务,三项工程人才培训与评价联盟各联盟推荐名额不超过8名,三、推荐条件一是企业、培训机构(包括技工院校、职业院校、职业培训机构、公共实训基地、企业培训中心等)中从事企业新型学徒制相关工作1年以上人员(管理人员、实际培训人员均可),在企业新型学徒制培养方面具有较好的工作业绩和成果,二是熟悉国家和我省企业新型学徒制、学生学徒制政策规定,熟悉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实际和学徒培养规律,三是所在单位支持推荐专家工作,能为推荐专家参与相关工作创造良好条件,四、工作要求推行中国特色企业新型学徒制是提高技能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举措,择优遴选确定企业新型学徒制专家,面向社会公布并纳入广东省技能人才培养与评价专家库,附件:1.各地推荐情况汇总表2.企业新型学徒制专家申请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22年8月19日附件1、2表格.docx关于推荐企业新型学徒制专家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