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各相关单位:根据《鹤山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科技创新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奖励办法>的通知》(鹤府[2020]26号)的文件精神,现开展相关申报工作,三、材料报送要求(一)请上述三类申报对象严格按照《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科技创新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奖励办法申报指南>的通知》(鹤科工商务[2021]83号)的文件内容提供申报材料,申报材料包含申报表及相关附件,其中,申报表需提供电子word版及盖章扫描件,相关附件均需加盖企业公章,所有文件需确保清晰、可辨,内容真实,(二)申报材料均需提供纸质版与电子版,纸质版一式一份,另需将所有申报文件拷进空白光盘内,光盘封面清晰写上企业名称,(三)申报文件受理点:鹤山市科工商务局科技发展股联系人:林小琦,联系电话:8881223附件:1.《鹤山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科技创新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奖励办法>的通知》(鹤府[2020]26号)2.《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科技创新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奖励办法申报指南>的通知》(鹤科工商务[2021]83号)3.相关申请表鹤山市科工商务局2022年8月19日附件:1.附件一:鹤山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科技创新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奖励办法》的通知.pdf2.附件二:鹤科工商务〔2021〕83号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科技创新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奖励办法申报指南》的通知.pdf3.附件三:相关申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