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发展改革委员会河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关于助企纾困扩大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范围等问题的通知》(豫人社规〔2022〕7号)、《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加快落实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有关工作的通知》豫人社函〔2022〕232号等有关文件要求,切实发挥失业保险助企扩岗作用,鼓励企业积极吸纳大学生就业,现拟向新乡市化纤股份有限公司等13家企业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接受社会监督,如有问题,请及时反映,现予公示,公示时间自2022年8月19日起,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附件:2022年享受一次性扩岗补助企业名单(第1批).xls新乡市社会保险中心2022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