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加快落实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有关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2]41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财政厅、省税务局《关于扩大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范围等问题的通知》(苏人社发〔2022〕70号)扬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扬州市财政局《关于落实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有关工作的通知》(扬人社[2022]94号文件规定,进一步落实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经过受理审核,拟认定以下102家企业为一次性扩岗补助对象(第一批),现将符合发放条件的企业名单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时间:2022年8月19日至8月25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以真实身份,以书面形式向邗江区人社局提出,受理电话:80981891,附:一次性扩岗补助公示名单.xls扬州市邗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0二二年八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