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因2021浙南早茶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建设项目中部分项目无法保质保量按期完成,现就做好2021年度浙南早茶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建设项目补充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对象茶叶企业、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生产经营主体,建设单位应先自筹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四、项目程序和截止时间项目建设主体自愿申报,填写《2022年度浙南早茶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建设项目补充申报简表》和项目申报承诺书,3.银行出具的建设主体和法定代表人资信证明,请申报单位申报建设内容,申报材料经乡镇审核后,纸质申报材料报县农业农村局茶产业发展中心,五、申报要求乡镇人民政府应根据当地茶产业发展需要,做好对申报建设主体资格、材料的真实性和建设内容等方面前期论证工作,申报主体已有在建同类农业项目的,申报项目应做到建设主体明确,审核通过后纳入2021年浙南早茶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建设补充项目计划给予扶持,附件:1.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建设项目补充申报简表.docx2.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建设项目可行性报告模板.docx泰顺县农业农村局2022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