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就组织开展2022年度省级新型研发机构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对象在浙江省内依法注册为科技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服务机构)、事业单位或企业的独立法人机构,具有投资主体多元化、管理制度现代化、运行机制市场化、用人机制灵活的新型研发机构,二、申报条件省级新型研发机构应当实行政府引导、高校科研机构或企业等社会资本共同参与的多元化投入机制,省级新型研发机构应面向世界科技前沿,原则上近三年年均科研经费投入不少于2000万元,三、申报程序1、在线申报符合条件的新型研发机构请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http://www.zjzwfw.gov.cn/,搜索“省级新型研发机构申报认定”,按要求填写《浙江省级新型研发机构申报书》,2、审核推荐由省级有关单位和设区市科技局分别对本单位主管或本地区申报单位填报材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进行审核,请省级有关单位和设区市科技局按照省级新型研发机构建设要求,严格按照省级新型研发机构的要求择优推荐,2、各新型研发机构在线申报的截止时间为9月3日24点,省级有关单位和设区市科技局网上审核推荐截止时间为9月15日24点,请在截止日期前完成在线申报和审核推荐,联系人:省科技厅基础处朋贤0571-87054050杭州市科技局合作处何依谣0571-85255638附件:浙江省新型研发机构申报书扫描下方二维码获取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