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提高文件制定的科学性,我局在2021年12月29日至2022年1月27日期间就《光明区促进楼宇经济发展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通过光明区政府在线网站及我局公告栏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公示期间收到了1家企业意见建议共1条,现公示征求意见结果及采纳情况,公示日期自2022年1月28日至2月11日,具体意见和意见采纳情况详见附表,附件:关于《光明区促进楼宇经济发展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公众意见采纳情况汇总表深圳市光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2022年1月28日附件:附件:关于《光明区促进楼宇经济发展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公众意见采纳情况汇总表.doc转载来源:转载时间:2022-01-28转载地址:【打印本页】【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