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推进农业产业化和乡村全面振兴,促进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二、申报数量各镇(街道)推荐的申报企业数量原则上不予限制,向县农业农村局推荐,6.生产基地的产权证或企业与有关单位签订的土地、生产设施使用合同、协议及行政管理部门备案(许可)文件等复印件,7.与农民合作社、专业大户、农村经纪人、农户或集体经济组织签订的农产品购销、订单农业、入股分红、利润返还等合同、协议复印件或带动农户名册(部分),12.产品质量安全、环保、科技成果、商标、专利等方面的证明材料复印件(企业据实出具),13.企业及其产品的获奖荣誉、产品认证、销售大户合同复印件,一式二份,五、申报时间各镇(街道)于2022年9月30日前将申报材料报县农业农村局农村合作经济指导股(联系电话:6296705),逾期不予受理,重点推荐一批发展潜力大、带动农户增收效果好、科技开发能力强、现代化经营程度高、社会责任感强的企业,2、严格把关,严格把关,确保推荐企业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