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科技部关于“科技助力经济2020”重点专项有关事项的通知》(国科发资〔2020〕151号)和《关于做好“科技助力经济2020”重点专项项目综合绩效评价工作的函》(国科资便字〔2022〕49号)要求,我厅组织专家组对《基于物联网和大数据分析的新零售智能售货机》等37个项目进行验收,现将验收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10天,对公示项目验收结果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厅提出,对有异议的问题应做详细表述,并签署真实姓名或加盖单位公章,注明联系方式,联系人:省科技厅规划处郑寅0571-87054006省科技厅机关纪委黄明星0571-87054124联系地址:杭州市环城西路33号邮政编码:310006邮箱:huangmx@zjinfo.gov.cn附件:“科技助力经济2020”国家重点专项项目验收结果.docx浙江省科学技术厅2022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