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草食畜养殖场户(企业、专业合作社):为确保我县2022年粮改饲项目任务的圆满完成,根据晋中市现代农业产业发展中心《关于印发<晋中市2021年粮改饲项目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市农发奶发〔2021〕2号)和《晋中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2年第三批中央农业生产发展资金使用计划和任务清单的通知》(市农计财发〔2022〕99号)文件精神,请符合要求的草食畜养殖场(企业、专业合作社)尽快申报,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推动种植结构调整,促进青贮玉米等饲料作物种植、收获、加工后饲喂草食家畜,二、具有较大规模的青贮收贮能力,带动种植玉米等面大,能够满足本县青贮饲草料的需求量的草食畜养殖场户(企业、专业合作社),三、青贮收贮能力不少于200吨的草食畜养殖场户,四、享受过牧草种植补贴的不在申报之列,中央财政安排的补助资金主要用于全株青贮玉米等的收贮环节补助,有意向的相关单位,于2022年8月18日—8月26日向县农业农村局提出申请,并上报相关资料,联系人:李凯联系电话:0354-6622332地址:榆社县农业农村局政府前楼331室畜牧站榆社县农业农村局2022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