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扎实推进知识产权强县建设,全面加强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优化营商环境,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根据《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汕尾市推进知识产权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汕府办〔2021〕37号),我局草拟了《海丰县推进知识产权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如有意见和建议,请于2022年8月18日至8月28日期间书面形式向我局反馈,以个人名义反映的要注明本人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本单位印章并留下联系方式,通信地址:海丰县城云峰路1号海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5楼506,0660-6691192(请在信封上注明“海丰县推进知识产权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字样),附件:《海丰县推进知识产权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doc海丰县知识产权局2022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