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定开展2022年农业绿色发展示范项目和生态能源项目建设,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目标任务根据《关于再创体制机制新优势高水平推进农业绿色发展的实施意见》(乐政办发〔2019〕19号),通过组织实施农业绿色发展示范项目,提升农业绿色发展公共基础设施水平,提升项目主体绿色发展水平,三、扶持重点按照“政府支持、主体实施、市场运作”原则组织实施,重点扶持五大工程所需的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主体设施装备建设和绿色技术模式示范推广,集中支持农业绿色发展示范项目建设,项目根据《关于再创体制机制新优势高水平推进农业绿色发展的实施意见》(乐政办发〔2019〕19号)文件政策标准执行,有上述项目建设已完善的申报绿色发展先行主体,项目实施乡镇(街道)要围绕“五大工程”建设和扶持重点,加强资金使用管理和项目实施监管,项目实施乡镇(街道)要加强项目实施的跟踪管理,届时项目建设、资金使用、验收评价、成效总结等情况省里将组织检查指导、抽查考评,项目实施乡镇(街道)要强化组织领导,附件:乐清市农业绿色发展项目建设申报表乐清市农业农村局乐清市财政局2022年8月17日(此件公开发布)附件乐清市农业绿色发展项目建设申报表一项目名称二项目主管单位负责人联系电话三项目所属乡镇、街道(印)负责人联系电话四项目实施主体及地点负责人联系电话五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六建设详细内容清单规模(数量)投资(万元)计划进度资金项目建设“五大工程”类别:合计七预期效益分析八乡镇、街道(盖章)年月日主管部门(盖章)年月日乐清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2022年8月18日印发乐农〔2022〕227号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农业绿色发展和生态能源项目申报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