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乐清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乐政发〔2020〕34号)和《关于进一步修订完善乐清市工业企业“亩均效益”综合评价实施办法的通知》(乐亩均领〔2022〕1号)精神,市亩均办组织企业开展填报核对,各乡镇(街道)、功能区及有关部门进行审核,经大数据平台程序化计分,产生了2021年度规上工业企业“亩均效益”综合评价结果,现将评价结果予以公示,一、公示日期:2022年8月18日至8月24日,二、对公示结果有意见和异议的,请在公示期间向市“亩均论英雄”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经信局)反映,举报电话:62556733、62557217、61885180(派驻纪检监察组),三、本次在《乐清日报》、乐清市人民政府网站公示规上企业亩均评价结果,也可直接登录乐清市工业经济大数据平台-“亩均论英雄”(网址:https://zndqcydn.yueqing.gov.cn/gy_mh/index.html)或搜索“智能电气产业大脑”-“亩均论英雄”查询亩均评价数据和结果,公示发文后,从2022年10月份开始按照市政府文件精神实施各项差别化政策,附件:乐清市2021年度规模以上企业亩均效益综合评价结果公示名单乐清市“亩均论英雄”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22年8月18日乐清市2021年度规模以上企业亩均效益综合评价结果公示名单.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