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企业:根据《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智能制造标杆示范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编制了《湖南省智能制造标杆企业和标杆车间认定管理办法》,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2022年7月5日湖南省智能制造标杆企业和标杆车间认定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智能制造是两化深度融合的主攻方向,为做好湖南省智能制造标杆企业和标杆车间认定管理工作,第二条湖南省智能制造标杆企业和标杆车间的认定工作遵循企业自愿、择优确定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第三条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负责指导湖南省智能制造标杆企业和标杆车间的创建,第五条申报湖南省智能制造标杆车间的基本条件:(一)申报的企业为在我省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已经被认定为湖南省智能制造标杆企业的不得申报智能制造标杆车间,第四章管理措施第八条湖南省智能制造标杆企业、标杆车间称号有效期为三年,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对智能制造标杆企业和标杆车间实施动态管理,获认定的湖南省智能制造标杆企业、标杆车间每满三年进行一次复核评价,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组织专家采取实地考察、会议审查、审阅材料等方式对智能制造标杆企业、标杆车间的持续改进、带动效应、推广应用等情况进行评价,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布已认定的湖南省智能制造标杆企业、标杆车间复评结果,因第十一条第(五)项原因被撤销湖南省智能制造标杆企业、标杆车间称号的,由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在复评文件中给予标杆企业、车间更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