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益阳市推进先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实施细则附件1工信类专项资金奖补实施细则第一条为支持我市工业企业发展和产业集群建设,对由工信部门牵头评定、审核的工业企业奖补项目给予资金支持,1.对新入规工业企业给予5万元一次性奖励,2.对新认定为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给予50万元一次性奖励,3.对新认定为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单项冠军产品的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一次性奖励,4.对新获评省级新材料企业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励,9.被工信部新认定为工业设计中心、工业设计研究院、制造业创新中心等国家级平台的工业企业分别给予100万元一次性奖励,申报类项目由企业向各区县(市)工信局申报,对由科技部门牵头评定、审核的工业企业奖补项目给予资金支持,对由市场监管部门牵头评定、审核的工业企业奖补项目给予资金支持,申报类项目由企业向各区县(市)市场监管局申报,第五条市场监督管理类奖补资金项目的申报、审核、拨付、监督管理等程序和要求,第二条工业企业上市和融资专项资金奖补项目分为评定类项目和申报类项目,第三条评定类项目包括:工业企业上市奖补资金,第五条企业扩大进出口类奖补项目的申报、审核、资金拨付及项目管理与监督等程序和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