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对我市小额贷款公司的监督管理,我局将对我市部分小额贷款公司进行现场检查,一、现场检查对象和范围现场检查对象包括:经我局批准并取得试点业务资格的小额贷款公司,现场检查范围包括:公司内部治理规范性、资金来源、业务开展情况、内控制度、催收情况、分支机构设立、变更的合规性、高管人员情况、资金来源情况和结构、信贷管理情况、财务状况、贷款用途等,包括但不限于从银行等金融机构融资、委托贷款、联合贷款等,(三)业务情况1、小额贷款公司目前的业务品种、业务范围、业务结构、贷款的担保方式等情况,3、单一客户及其关联方贷款及担保余额占公司资本净额的比是否符合监管要求,5、跨地区经营情况(深圳市内外贷款占比、深圳市内外贷款贷后管理情况、深圳市内外贷款逾期情况),7、通过互联网开展小额贷款业务的相关情况,(四)贷款质量和信贷管理情况1、贷款台账登记完善性情况、贷款档案是否完整、是否有完整的贷前调查审批制度、是否有贷后管理制度,3、对同一借款人的贷款余额是否超过小额贷款公司净资本额的10%,对同一借款人及其关联方的贷款余额是否超过小额贷款公司净资本额的15%,4、贷款利率执行是否符合公司章程规定,(五)催收情况1、小额贷款公司的催收方面是否建立健全不良贷款催收管理制度,2、小额贷款公司目前对逾期贷款的诉讼及其他资产保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