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市、县《“污水零直排区”建设行动方案》文件精神,按照《浙江省“污水零直排区”建设验收办法》、《浙江省城镇“污水零直排区”建设攻坚行动方案(2021-2025年)》有关工作规定和要求,2022年8月12日,市美丽丽水建设领导小组“五水共治”(河长制)办公室于景宁县组织召开了景宁县全域“污水零直排区”创建现场验收会,参会的有5名专家及市生态环境局、市建设局、市水利局、县府办、县治水办、县发改局、市生态环境局景宁分局、县建设局、县经济商务科技局、县水利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城投集团、红星街道、鹤溪街道、东坑镇、沙湾镇、英川镇、渤海镇、浙江环境监测工程有限公司(评估单位)等单位代表,与会专家和各单位代表通过查阅台账资料,检查“污水零直排区”创建现场,听取相关部门对景宁县“污水零直排区”创建情况介绍和浙江环境监测工程有限公司关于景宁县“污水零直排区”创建评估的介绍后,景宁县全域“污水零直排区”创建达到验收标准,基本具备验收条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天,自2022年8月17日至8月21日,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反映情况,联系电话:17769585657联系地址:景宁县红星街道新田路15号五水共治办(交通大楼11楼1121室)县美丽景宁建设领导小组“五水共治”(河长制)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