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进区域文化产业协同发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工作目标以东、中部地区同西部和东北地区文化产业园区合作为重点,推动形成创新引领、示范带动、相互促进的区域文化产业协同发展新局面,在文化和旅游部及省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指导和支持下,三、结对合作范围纳入“携行计划”结对合作范围的文化产业园区主要包括:1.文化和旅游部与北京市、天津市共建的国家文化产业创新实验区、国家动漫产业综合示范园,推进区域内园区结对合作、协同发展,鼓励省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参照本计划开展行政区域内园区协同发展相关工作,从以下几个方面探索建立长期长效合作机制:一是围绕产业链、供应链和创新链开展重点项目合作,将参与“携行计划”的园区纳入文化产业园区人才培育支持范围,六、工作安排(一)意向申报各省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组织本行政区域内园区申报“携行计划”参与意向,1.指导符合要求且有参与意向的园区自愿填报《2022年“文化产业园区携行计划”意向申报表》(见附件1),(二)组织对接1.文化和旅游部产业发展司结合园区发展实际和结对意向,2.相关省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指导拟结对合作园区深化沟通对接、确定合作内容方式并起草合作协议,积极争取将园区结对合作项目纳入各省份东西部协作、区域化发展等重点工作,对行之有效的结对合作模式进行宣传和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