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青岛市2016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助(第五批)的通知发布时间:2022-08-17各区、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牵头部门,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销售机构:根据《关于青岛市2016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助的通知》(青科电字〔2018〕1号)、《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贴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青财建〔2018〕15号)要求,通知如下:一、网上申报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与销售机构须向青岛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联席会议办公室(以下简称“市推广联席办”)申请用户账号、密码,按照《青岛市新能源汽车补贴审批系统用户说明书(汽车生产企业、销售机构用)》(附件5)进行网上填报及材料上传,二、材料报送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与销售机构将纸质材料原件一式两份于2022年9月16日17:00前报送至市推广联席办(以送达或邮寄时间为准),(一)生产企业报送材料1.青岛市新能源汽车补贴申报系统填报资质申请材料(详见附件5),2.《青岛市2016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车辆补助资金信息明细表》(附件1),3.《青岛市2016年推广应用车辆运行情况表》(附件2),(二)销售机构报送材料1.青岛市新能源汽车补贴申报系统填报资质申请材料(详见附件5),2.《关于申请青岛市2016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助(第五批)的函》(附件3),3.《青岛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助车辆补助金额确认表》(附件4)(确认表按照车辆类型由系统导出),首次开设账号的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与销售机构须将《关于申请新能源汽车网上申报账户的函》(附件6)的盖章原件一并报送至市推广联席办,销售机构在申报财政补助的车辆信息审核通过后,按照区(市)分别导出《青岛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助资金申请表》和《青岛市2016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助资金申请明细表》,青岛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联席会议办公室(青岛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代章)2022年8月17日关于申报青岛市2016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助(第五批)的通知的附件1-10.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