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光汇石油码头项目海域使用权人为深圳市光汇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本次拟申请海域使用权续期20年至2042年8月26日,项目用海面积51.12公顷,用海类型为交通运输用海,用海方式为透水构筑物用海、港池用海,根据《广东省海域使用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现将项目用海予以公示,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项目公示期10个自然日(从2022年8月17日至2022年8月26日),二、如对该项目用海有任何意见和建议,请在公示期内使用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以书面形式反馈至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大鹏管理局411办公室(地址:深圳市大鹏新区葵涌街道金业大道140号生命科学产业园A5栋,邮编:518108),本通告内容及附件同时在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网站(http://pnr.sz.gov.cn)、大鹏新区政府在线(http://www.dpxq.gov.cn)一并公示,附件:深圳光汇石油码头项目用海位置示意图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大鹏管理局2022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