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广东深圳石油分公司大鹏湾油库码头项目海域使用权人为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广东深圳石油分公司,本次拟申请海域使用权续期20年至2041年12月31日,该项目位于深圳市大鹏新区葵涌街道深葵路80号海滨海域,拟续期用海面积21.4613公顷,用海类型为交通运输用海,用海方式为透水构筑物、港池蓄水,用海性质为经营性,根据《广东省海域使用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现将项目用海予以公示,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项目公示期10个自然日(从2022年8月17日至2022年8月26日),二、如对该项目用海有任何意见和建议,请在公示期内使用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以书面形式反馈至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大鹏管理局411办公室(地址:深圳市大鹏新区葵涌街道金业大道140号生命科学产业园A5栋,联系人:王工,本通告内容及附件同时在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网站(http://pnr.sz.gov.cn)、大鹏新区政府在线(http://www.dpxq.gov.cn)一并公示,附件:大鹏湾油库码头项目用海位置示意图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大鹏管理局2022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