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宁波市新时代美丽乡村分类创建实施方案的通知》(甬农发〔2020〕110号)、《宁波市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关于公布2021年度宁波市新时代美丽乡村示范乡镇等名单的通知》(甬乡振组办〔2021〕17号)和《关于印发海曙区深化落实“千万工程”高质量建设新时代美丽乡村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海党办〔2022〕17号)精神,洞桥镇沙港村新时代美丽乡村小集镇式中心村创建已通过市级验收,经研究,拟下拨补助资金800万元,现将资金补助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2022年8月17日至2022年8月23日,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向海曙区农业农村局反映,联系电话:0574-89297967,宁波市海曙区农业农村局2022年8月17日洞桥镇沙港村新时代美丽乡村小集镇式中心村项目建设表序号项目名称内容审核造价1太史滨河公园二期太史滨河公园二期景观绿化工程等7383760元2沙港村全祖望故居布展陈列项目对全祖望故居进行装修1777456元3洞桥镇沙港村乡贤馆布展项目对沙港村乡贤馆进行装修1718467元合计10879683元微信扫一扫:分享微信里点“发现”,扫一下二维码便可将本文分享至朋友圈,分享到:【打印本页】【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