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进一步促进就业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粤府〔2020〕12号)、《广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就业创业补贴申请办理指导清单(2021年修订版)的通知》(粤人社规〔2021〕12号)规定:1.根据惠州光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2家企业提交的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第二季度)申请资料,涉及补贴资金191882.52元,2.根据惠州大亚湾石化工业区环保发展有限公司等12家企业提交的小微企业社保补贴资金申请资料,涉及补贴资金316656.51元,3.根据陈丽霞、朱向前等303人提交的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2022年第2季度)资金申请资料,涉及补贴资金218920元,经大亚湾区人社部门审核,以上3项符合就业补贴申领条件,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一、申请就业补贴基本情况,二、公示时间,三、公示方式,在大亚湾区管委会网站人社局集约网及公布栏进行公示,公示期间,如有异议的请及进向大亚湾区人社局反映,地址:惠州大亚湾区澳头大亚湾大道41号地乾大厦B座1楼办公室,附件:1.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花名册(2022年第2季度).xls2.小微企业社保补贴花名册(2022年第2季度).xls3.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花名册(2022年第2季度).xls大亚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