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苏州市科技创业孵化载体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等文件要求,现将2021年获批的国家级和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拟补助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8月15日至8月21日,任何单位和个人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提出,并列举异议理由和相关证明材料,以个人名义提出异议的,需写明自己的真实姓名、单位、联系地址和电话等,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需要加盖单位公章,原则上匿名异议不予受理,联系地址:苏州市人民路979号苏州市科学技术局,215002业务部门:市科技局高新处,65227947监督部门:市科技局机关纪委,65233021附件:2021年获批的国家级和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拟补助名单苏州市科学技术局2021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