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人社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省乡村振兴局《关于切实加强就业帮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湘人社规〔2021〕10号)、市人社局《关于印发申请发放吸纳就业和就业创业等服务补贴发放管理办法的通知》(怀人社函〔2020〕77号)、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溆浦县进一步促进就业工作十条措施〉的通知》(溆政发〔2019〕5号)等文件规定,对脱贫人口和农民工等返乡下乡创业人员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者从事个体经营,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运营6个月以上,并且吸纳就业人数达3人(含3人)以上的,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湖南坤恩供应链有限公司、溆浦县瑞琦家庭农场、龚厚兴养猪场、溆浦骏顺种养殖有限公司、溆浦县四都佬食品坊、溆浦诚信不锈钢制品、溆浦县统溪河友连商行、溆浦三餐农林经营部、溆浦县弘恒茶苑茶叶销售馆、溆浦鹏发石材加工10家企业符合申报一次性创业补贴经营场所租金补助标准3000元、一次性创业补贴开办费补助标准1000元的条件,每家申报4000元,共计40000元,现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如发现公示内容与事实不符或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来电来信反映,"公示时间:7天(2022年8月15日—2022年8月21日)举报受理电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45—3323552县财政局0745—3329017县就业服务中心0745--33272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