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中第9-11项条件仅适用于民办社科研究机构专职人员:1.主持完成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1项,3.科研成果或决策咨询建议(个人排名第1)获省(部)级副职以上领导人肯定性批示1项,4.科研成果获得省(部)级以上优秀成果奖一等奖1项,8.参与完成省(部)级部门、地(市)级党委政府、企事业单位公开招标的决策咨询研究项目2项,9.参与完成省(部)级部门、地(市)级党委政府、企事业单位委托的决策咨询研究项目2项,可破格申报助理研究员职称:具备业绩条件1-4项条件之一且同时具备5-11项条件之二的非同类条件,或6-10项条件之三(其中6、7两项至少符合1项):1.主持完成省(部)级以上重点科研项目1项,或科研成果获得省(部)级优秀成果奖一等奖1项(个人排名前3),或主持完成省(部)级部门或地(市)级党委、政府招标的决策咨询类研究项目3项,或科研成果获得省(部)级优秀成果奖一等奖1项(个人排名前7),可破格申报副研究员职称:具备业绩条件1-5项条件之一且同时具备6-10项条件之二的非同类条件,主持完成省(部)级部门或地(市)级党委、政府公开招标的决策咨询类研究项目6项,或科研成果获得省(部)级优秀成果奖一等奖1项(个人排名前5),可破格申报研究员职称:具备业绩条件1-5项条件之一且同时具备6-10项条件之二的非同类条件,(六)本条件中的科研项目包括国家级科研项目、省(部)级科研项目、省(部)级部门科研项目以及地(市)级党委政府、企事业单位公开招标的科研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