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相关部门:为规范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发放管理,补贴资金原则上统一通过“一卡通”管理平台发放至补贴对象社会保障卡银行账户,(一)“一卡通”管理平台与社会保障卡管理信息系统、补贴资金涉及部门单位零余额账户开户银行信息系统、补贴项目主管部门信息系统实现数据对接,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涉及云南省行政区域内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发放管理的各级财政部门、补贴项目主管部门、金融机构监管部门、补贴资金涉及部门单位零余额账户开户银行、补贴对象等组织和个人,第二章管理机构及职责第五条财政部门牵头负责补贴资金发放管理工作,会同补贴项目主管部门、金融机构监管部门等监督补贴项目主管部门零余额账户开户银行补贴资金兑付职责履行情况,5.会同补贴项目主管部门、金融机构监管部门等对惠民惠农财政补贴政策落实和补贴资金发放管理情况实施监督检查,(二)有补贴资金发放任务的州(市)、县级财政部门按照“一卡通”管理平台运行规则组织本辖区内相关部门在“一卡通”管理平台上履行相关职能职责,第八条金融机构监管部门负责指导单位零余额账户开户银行和社会保障卡合作银行规范有序做好资金发放相关金融服务工作,(三)指导督促社会保障卡合作银行向财政、补贴项目主管部门以及补贴对象等及时提供发放信息,由省级业务主管部门报送省财政厅审核同意后纳入年度补贴政策清单,通过“一卡通”管理平台将补贴发放数据提交同级财政部门(附审定后的补贴资金发放方案),由补贴项目主管部门零余额账户开户银行根据支付凭证、批量业务支付明细按规定时间节点(2个工作日内)将资金直接兑付到补贴对象社会保障卡银行账户或企业、机构、组织的对公账户,补贴发放、资金清算等情况由“一卡通”管理平台及时反馈财政部门和补贴项目主管部门,第二十六条财政部门、补贴项目主管部门、乡镇(街道)、单位零余额账户开户银行、社会保障卡合作银行职责嵌入“一卡通”管理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