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县范围内推行“弹性年期出让”“先租后让”和“租让结合”三种供地方式并存的工业用地弹性供应制度办法,在全县范围内推行“弹性年期出让”“先租后让”和“租让结合”三种供地方式并存的工业用地弹性供应制度办法,二、工业用地弹性供应方式(一)弹性年期出让供地方式,实行工业用地出让年期差别化的供地方式,自主选择“弹性年期出让”“先租后让”和“租让结合”供地方式,工业用地采取“弹性年期出让”、“先租后让”和“租让结合”方式供应的,土地使用者在租赁期满达到合同约定转为出让土地的条件后,工业用地采用弹性年期出让供应方式的,出让(租赁)土地使用者可持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租赁)合同等相关材料依法申请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不动产登记,采取“弹性年期出让”“先租后让”和“租让结合”方式取得的工业用地使用权,对法定最高出让年限的工业用地出让底价进行年期修正,确定弹性供应工业用地的出让(租赁)底价,对弹性年期出让土地、先租后让土地、租让结合中的出让土地,土地使用权人应最迟于出让期限届满前1年或租赁期限届满前3个月向高新区提出使用权续期或租赁转出让的申请,依法转让(租)后的土地使用年期为土地出让(租赁)合同中约定的剩余年期。